长三角产业发展研究院

YANGTZE DELTA REG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INSTITUTE

高温氧化碳陶复合材料产业园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一期)招标公告
2024-7-24
来源:未知
点击数:  701        作者:未知
  • 受招标人国振建设(北京)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的委托,长三角产业发展研究院作为山东菏泽单县高温氧化碳陶复合材料产业园规划设计牵头单位,并负责对外信息发布。高温氧化碳陶复合材料产业园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委托牵头单位长三角产业发展研究院官网(www.chinacsj.org)获取联系方式采购文件,并于2024731915(北京时间)前可以通过邮件形式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项目概况

     

    山东菏泽单县高温氧化碳陶复合材料产业园是国家重大项目工程,目标是************、超世界标准、高水平的典范产业园工程,设计包括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办公、研发、生产、宿舍等功能,以及道路、室外管网及环境景观等;建设内容有厂房、研发楼、员工宿舍楼及员工餐厅、图书预览室、体育健身设施、生活配套商业设施、停车库、道路、消防、园林绿化、幼儿园、医院及水、电、气、供热、排污、电信等配套设施工程等岩土工程勘察。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菏泽市单县,项目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 365万 平方米。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温氧化碳陶复合材料产业园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SDHZGZ202407_NO.7

     

    2、招标人:国振建设(北京)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3、工程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浮龙湖开发区

     

    4、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一期开发用地面积 408 亩(272000 m2)、建筑面积 118 m2,勘察内容包括全专业及所有专项的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勘察报告、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包含但不仅限于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附属工程等方面满足设计要求必须的勘察工作。

     

    5、要求工期:配合项目进度,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企业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岩土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且为高级工程师。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5 年内。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5.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7-31 09: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长三角产业发展研究院(http://www.chinacsj.org/)获得联系方式下载。招标文件费用500/份,售后不退。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开户名称:江苏长三角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龙江支行,账号:7329 0101 8260 0018 930;备注:汇款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对公户,汇款后底单发送至E-Mail81620815@qq.com,邮件命名为“项目简称+单位名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731 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E-Mail81620815@qq.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上路修正大厦8

     

    五、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通过邮箱(E-Mail81620815@qq.com)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七条中的招标人、委托牵头机构提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国振建设(北京)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844490345

     

    2.委托牵头机构

    名称:江苏长三角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3911984633

    E-Mail:816208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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